田径竞赛项目及办法

田径竞赛项目及办法

1.竞赛项目

男子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0000米、110米栏、400米栏,5000米竞走、10000米竞走、3000米障碍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铁饼、链球、标枪、撑杆跳高、十项全能(共23项)。

女子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0000米、100米栏、400米栏、5000米竞走、10000米竞走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铁饼、标枪、七项全能(共20项)。

2.竞赛办法

   800米及其以下径赛项目为两个赛次(8人、队及以下的项目为一个赛次);4×400米接力、1500米及其以上项目均为一个赛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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