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——台阶试验

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——台阶试验

1.测试目的

测试学生在定量负荷后心率变化情况,评价学生的心血管机能。

2.场地器材

台阶或凳子、节拍器(或录音机及磁带)、秒表、台阶试验仪。

3.测试方法

初中、高中和大学各年级男生用高40厘米台阶(或凳子),初中、高中和大学各年级女生及小学五、六年级男女生用高35厘米的台阶(或凳子)做踏台上、下运动。测试前测定安静时的脉搏,然后受试者做轻度的准备活动,主要是活动下肢关节。上、下台阶(或凳子)的频率是30次/分,因而节拍器的节律为120次/分(每上、下一次是四动)。受试者按节拍器的节律完成试验。

被测试者从预备姿势开始,(1)被测试者一只脚踏在台阶上;(2)踏台腿伸直成台上站立;(3)先踏台的脚先下地;(4)还原成预备姿势。用2秒上、下一次的速度(按节拍器的节律来做)连续做3分钟(图3-3)。做完后,保持静止休息状态,测量运动结束后的1分钟至1分半钟、2分钟至2分半钟、3分钟至3分半钟的3次脉搏数。并用下列公式求得评定指数,计算结果包含有小数的,对小数点后的1位进行四舍五入取整进行评分。

评定指数=踏台上、下运动的持续时间(秒)×100/ 2×(3次测定脉搏的和)

4.注意事项

(1)心脏有病的学生不能参加测试。

(2)按2秒上、下一次的节律进行。当受试者跟不上节奏时应及时提醒,如果三次跟不上节奏应停止测试,以免发生伤害事故。

(3)上、下台阶时,膝、髋关节都应伸直。

(4)被测试者不可自己测量脉搏。

(5)如果受试者不能完成3分钟的负荷运动,以实际上下台阶的持续时间进行计算,计算公式同上。